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聚焦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反腐 | 咨询 | 公益 | 旅游 | 维权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 万象 | 信息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医疗 | 保健 | 房产 | 科技 | 人物 | 网评 | 来信 | 视点 | 论坛 | 书画 | 文化 | 文史 | 访谈
祝全国人民春节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环保 > 内容  

环保官员受贿判12年 上诉后加刑两年

发布日期:2014-1-6  查看次数:3792 来源:新京报  作者:

 
 
 

    一审认定李学智受贿36万余元;检方抗诉,认为其他190余万元受贿未被认定

    昨日记者获悉,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督查三处原处长李学智因受贿罪,被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此前,李学智被控在查处企业污染物排放中受贿231万余元。2013年9月,西城法院一审认定其受贿36万余元,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宣判后,检方认为指控的其他190余万元受贿未被判决认定,属事实错误,提出抗诉。李学智认为自己无罪,也提起上诉。

    一审宣判后检方提抗诉

    据指控,49岁的李学智在担任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办公室主任兼人事处处长期间,于2009年4月间,在秦皇岛市环保局干部刘某考察调动的工作过程中,故意推迟干部测评时间,拖延考察进程,以接到“举报信”为由,先后从刘某处收受现金18.6万元。

    2011年1月,李学智在督查三处任处长期间,在河南省新乡市新亚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核查的过程中,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未经请示私自召开现场工作会,以停产整顿为借口,先后从该公司董事长宋某处收受现金190万元及三星W799型手机5部(价值3.4万余元)。

    另外,在河南省安阳市、新乡市以及鹤壁市淇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过程中,又以给检查组购买化妆品或处罚整顿为借口,自己单独或伙同刘晓庆(李学智前妹夫,另案处理),先后向当地环保部门索要18万余元及茶具、纪念币等物品(价值1.2万余元)。

    西城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学智有期徒刑12年,认定其受贿数额为36万余元。

    宣判后,检方抗诉,认为李学智受贿金额为231万余元。李学智坚称自己无罪,也提出上诉。

    二审改判刑期增加2年

    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就190余万元是受贿还是借款进行了辩论。

    李学智称,190万元是宋某与刘晓庆间的借款,有借款书为证。

    检方则称,借款书是李学智提供的,但其无法提供原件,不具备鉴定笔迹和书写时间的条件,不应当作为证据。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学智提供的借款书各方签名均为复写形成,无法证明真实性,借款书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证人也当庭否认在借款书上签名。故检方相关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

    法院还认为,原审法院所作判决定罪准确,但对起诉书指控李学智收受或索要宋某190万元及价值3.4万余元手机的事实不予认定有误,应予改判。鉴于李学智部分犯罪事实为索贿,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二审法院终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李学智有期徒刑14年。(记者张玉学)

 
  热门·推荐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
日前,自然摄影爱好者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拍摄水鸟过程...
·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
·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
·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
· 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1.6万人
  点击·排行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免疫力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侯金诚申诉一案还要等多久?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
河南替考案75人被党政纪处理 多名教师被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歌行体】老太骑行走天下(外一首)
人民有权监督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
[书画]艺术家风采---著名实力派画家孙
  热门·图文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书画]艺术家风采---著名实
处处有美景有故事,走进礼泉县泾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中西部法制网 www.zxbfzttv.com 电子信箱:zxbfzw@126.com主管; 中国大江传媒集团 版權所有:中西部法制 不得複製或轉載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 京ICP备17018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