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生在西安市的“出租车司机猝死车内,网民质疑交警贴违法停车告知单”一事,西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经调查,涉事警务人员存在执法不规范、工作不细致的问题。目前,该局已对相关3名警务人员进行处理。(5月5日中国新闻网)
涉事责任警员受到警告处分、责任辅警被通报批评,他们一点都不冤:见着违停车辆不问青红皂白就贴单,然后迅速离去,既不查看、询问情由,也没有责令驶离的意思,更没有听一听司机解释申辩的心情,这是典型的简单粗暴执法;也并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处置违停车辆的规定和贴单程序。
涉事警员受到的警告处分处理,实际上未必“很轻”:毕竟,其违纪违规行为只是执法不规范,而司机猝死车内与执法不规范不存在必然联系。虽说,我们可以提出一些假设情形:假如警员朝车内多看一眼、假如打开车门与司机交流……即便说司机是在警员到来之前“再无生理性动作反应”的,但如果警员当时能发现司机的情况并实施救助,至少在有些问题上,“说法”可能会并不一样。
尽管如此,警员之错,也只能说错在执法不规范,而不是见死不救。
事实上,网络舆论中也是理性声音居多——不认为警员执法不规范与司机猝死有必然联系;此事所以备受关注,焦点集中在“执法=罚款”这一点上。对于这个问题,可谓质疑有据,特别是警员“来去匆匆”,匆忙到了连车内有无司机、司机状态如何都“不屑”多看一眼的程度。如此匆忙,到底是担心留给司机申辩机会、被质疑程序不合法?还是为“贴单”所忙呢?
按理说,管理违停的目的是畅通道路,而如果警告、责令立即驶离的执法手段,也能达到畅通道路的目的,那就没必要祭出“重法”。这也是法律规定“先警告”,警告无效或驾驶人不在现场才可当场处罚、贴单的原因所在。
但现实中,看见违停就拍、就贴单的执法,并不少见。甚至,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大半夜出动,对临时停放、但当时未必妨碍道路秩序的车辆逐一贴单。由此还曾引发“内部人”公开在网上投诉的新闻事件。这类投诉所以容易引发舆论共鸣,最大的“痛点”在于,“执法”被异化为“罚款”。
回到此事,西安市公安局及时回应舆论关切、依法依纪问责警员执法不规范,值得肯定;但事实上,公众舆论更为关注的是“执法不规范”背后有无“以罚代管”,乃至“执法逐利”等老问题。遗憾的是,官方对此只字未提。
当然,网友也不宜一律将“过猛执法”跟“执法逐利”挂钩。但澄清舆论质疑,一是执法者需要以标准规范的执法动作取信于民,二是相关政务信息应该透明,比如将行政罚款收入的去向、用途向社会公开。只有终结“罚款上缴财政后返还”的政策,终结以罚款收入支撑养人养事,才能消除执法部门和一线执法人员“重罚”的积极性。(马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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