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与改革同命运、共呼吸。各级政府和执法部门及一切执法人员,既然以改革为己任,并且抱定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宗旨,自然应该坚定地保护改革、维护人民的利益,毫不敷衍地接受人民对自己的监督。人民有权监督,应该看作是改革得以顺利开展的保证。然而,人民进行社会监督并非易事,就被监督者而言,承认并尊重社会监督,不仅需要勇气,更需要树立接受监督的新观念,真正认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的道理。但是,我国的社会监督机制并不完善,人民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单一、渠道不通,更未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网络。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可说是直接的、迅速的社会监督的表现形式。从积极意义上说,也证明了舆论监督有利于社会监督、法律监督和行政监督。自然,新闻媒体既要接受社会对自身的监督,又要积极地开展批评,义不容辞地做人民利益的喉舌。然而至今,人民实现有效监督还是一个问号!口头欢迎、表里不一的作态,甚而拒之门外都是常事,人们似乎也司空见惯。这里主要缺乏一个能够保证人民监督的机制,人民至上,流于形式!
到省检开会,说“对举报人的奖励,财政厅不给钱”!现在常常遇到“互相掣肘或者推诿”,社会表现出种种“不严谨”,到处有“漏洞”。许多事虎头蛇尾,三令五申的结果还是三令五申而已。脑袋应该独立思考,嘴巴应该讲心里话。在一次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小组会上,发言者说:现在法多没治,党内纪律规定越来越多,贪污受贿却越来越众。今天几股风,明天风几股!这几年思想混乱比经济混乱更可怕。搞经济,人心是根本!
上午,多次到报社告诉其上访动态的王老太又来,这样的年纪为了儿子之死,东奔西走告状达三年!虽然至今未得到想要的结果,却仅仅因为每次来,我都认真听并安慰一番,就总要专门到我这里倾诉一番,仿佛并不单纯是告状而是找一个休息之地。每见这么一位老人如此执著地坚持,都会感叹良久。而奇怪的是,竟有执法机关将她一次次推到法制导报,让找我解决问题。底层老百姓每遇事的艰难可想而知,其实如果摊事儿给我,我又能怎样?甚至连王老太的执著都没有!当着她面,我又不得不表示一定要相信法律的公正。她这次来并没有絮絮叨叨重复无数遍的冤情,却说了令人震惊的经历。
三月照例召开全国人大会议,王老太带了十斤炒面、一大堆告状材料,两夜一天没有睡,熬到北京,盲目地跑到一银行外,以为是人民大会堂,一位站岗民警问:“老奶奶老远来,一定有什么冤枉?”便指了路,她来到天安门广场,头顶一块的确良布,上写“冤”字,将布一角咬在嘴里,两手扯开,一步步往大会堂台阶挪,恰有不少老外观看。当她走到第五台时,一人将她带走。进一门,那人问:“你带火柴没有?”让她倒出包里所有东西,只有炒面和一沓子材料,一人过来要没收,刚才那人说:“人家从兰州来,不可没收。”叫她出门等候。在过道上,一时并没有人问她,倒头睡着了。下午五点多被推醒,说:“走吧,有车送你!”只见车里已有一些人,头回进京的老太稀里糊涂地被送到谁也不知道的一个地方,下车时,一个同车老头“啊”了一声,这不是“功德林”?“我们怎么到这里来了?!”王老太说:“里面黑压压的,全是人,我进了一个大房间,挤得密密麻麻,什么地方都是人,全是女的,大多四川人,也有几个甘肃的。太热,都脱得精光。没地方睡,我紧着抱头硬挤了个地坐下,第二天给了半碗面。住了三天,一个部队的人说:“我们也不知道你们怎么来的,如果就是上访不该抓,外面送来的又不能不要,来一个人,上面给30元,现在钱没有来,粮也运不来。”一个窝头要掰两半,给酱菜。我一直把炒面压在屁股下。后来听说来了记者,说告状不犯法,你们不放人,就登报。还说他们已经向国务院反映了,同意放人。下午,走的人装了十几辆车,一直开到火车站,每人发30元路费,说在郑州全部下来再签字。我不知道在哪了,跟上别人下车,才知是石家庄。一起8个甘肃来的,第二天买了人家一张通票(也是被送回人的票),减掉北京到石家庄的钱,给24元回了兰州,这趟全部没有花100元,北京啥也没看清。王老太说:“回来不敢讲,今天见了你才说。”
她讲的应该是真实的,一个从来没有去京的人,编不出这样一个故事。上访结果如此,回来仍须八方求告。为人民服务,理该具体到王老太,实际上许多时候许多机关许多所谓公务员对王老太这样的草民敷衍了事或嗤之以鼻,冷漠无情乃至粗暴对待!真正有冤屈的人或者有不得不上访的人,实质上也应该看作是公民以自己的方式在实现监督的权利,应该受到尊重,然而在许多公务员眼里则属于干扰社会的行为,不但不予理睬,有时还要非难,他们眼里的维稳就是不许出现“告状者”。
某县一位公社书记当年占地盖房被登报,受了处分,后来反而当了林业局长,有人坚持告这个不护林的林业局长,却无人过问,结果该县一公社大量侵占耕地盖房,正是对这样的领导干部盖房事件不加真正处理的后果。忽视和不许人们监督的权利,根本问题是人治权治大于法治,人民结果往往不过是局外人而已。
人民有权监督,应该是宪法明确的规定,为什么一些地方和许多时候并不被公务机关看重?不但不执行甚至加以抵制,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当一回事,口头一套,行为一套,结果所谓人民有权监督成了一句口号或者空话。
(附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人民依照宪法实现对“公务”的监督,曾经是一个很响亮的口号,也确实看到实效;但人民有权监督非一时之举,必须坚持为常态且鼓励这种常态落到实处。跨世纪后,应该更进一步地落实于方方面面,充分发挥人民实现监督的勇气和力量!而现实中,“两面人、两层皮”的所谓为人民服务者并不少见,如果,“人民有权监督”渐渐办成一句空话,实在令人忧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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