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蒲晓磊
记者6月29日从中国残联获悉,从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日前,中国残联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为了方便残疾人申领残疾人证,各地残联还将采取措施提高残疾评定服务频次,缩短残疾人等候时间,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开展上门服务。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中国残联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按照中央部署安排,通过对残疾人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深入调研,围绕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确定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就是其中的一项。这9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出台和实施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政策措施;扩大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实施网站、APP信息无障碍改造;开展干部定期接访,推动涉残信访事项化解;实现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应救尽救”;推行为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上门办证”;开展残疾大学生就业专项服务。
随着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有序开展,这件残疾人的“操心事”将逐步得到解决。此外,其他重点工作也已逐步展开。目前,“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已经顺利实现。中国残联办公厅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的通知》,4月22日起,申请人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可在全国范围“两项补贴”窗口提出,不再受户籍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