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彭 文),2021年6月29日,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主办,绿色创新发展中心和中国能源网协办的“碳中和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新引擎”研讨会在京召开。会议就碳中和对中国能源转型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对自然生态系统的改善提高,以及对国际低碳绿色合作的促进等议题展开了探讨和交流。会议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副院长杨雷主持,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刘俏、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分别做了主题发言。圆桌会议由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富强主持,参与对话嘉宾有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所长戴彦德、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徐晋涛、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潘家华。来自国内外研究机构、企业、环保组织等上千位代表参加了线下或线上会议。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表示,碳排放的外部性是全局性的、长期的,在明确碳中和目标后应尽快开展成本有效性分析,力争以最低的全社会成本实现该目标。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是通过促进科技创新、制定合理碳价、完善社会治理等手段降低清洁能源的绿色溢价,为经济主体从使用化石能源向使用清洁能源转变提供充足的动力。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刘俏认为,碳中和不是经济增长的一个约束条件,而是中国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重要来源,将促进我国新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动能和增长模式的剧烈变革。实现碳中和不只是一个技术问题,也是涉及碳排放权有效分配的经济学和管理学问题。构建我国碳中和愿景下经济转型的关键在于削减碳节点行业的碳排放。碳节点行业的政策变化或技术变革会在全社会的生产网络中传递、叠加,产生“乘数效应”,进而对我国碳减排行动产生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些碳节点行业既包括生产型行业,也包括消费型行业,它们并非与传统的高耗能行业完全重叠。
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副理事长刘世锦强调,考虑到中国当前国情以及污染物排放与碳排放之间的同源性,中国应通过两方面来应对气候变化,一是通过源头治理减少碳源,二是通过生态修复增加碳汇。关键是做到污染防治、碳减排、生态修复和经济增长四个方面的协同推进。此外,中国在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需遵循绿色转型规律和市场规律,立足长远,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做到产业供给安全前提下的平稳转换。
在圆桌对话环节,与会专家就碳中和与能源转型、经济社会发展、国际经济贸易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生态系统等方面的关系展开了探讨。专家指出,实现碳中和目标是中央政府经过深思熟虑后做出的重大决策,体现了我国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的大国担当。当务之急是需要各级政府和产业界在此大方向下制定和落实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行动方案;碳中和势必将会加速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实现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并促进终端用能的高度电气化;碳中和实现的关键在于科学技术创新和能源效率的大幅提高,同时应通过进一步提高我国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充分发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降低实现碳中和的经济社会成本中关键作用;碳中和的实现需要从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发力,并通过经济与社会制度的优化与改革,充分调动各主体开展节能降耗和碳减排工作的积极性。针对欧美国家提出的碳关税,与会专家强调,我国应加快推进本土的碳定价,将化石能源的外部环境社会成本内部化,倒逼能源与经济结构转型,增强我国在碳定价方面的国际认可度,同时密切跟踪和深入研究碳关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北京大学能源研究院特聘研究员杨富强表示,碳中和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将改善生态环境系统,加速自然资本升值,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二是将促进能源系统从高排放、高污染、高成本和低效率向低碳、清洁、低成本和高效率方向转型;三是将促进科学技术创新,并催生出新产业和新业态,激发新投资和新内需;四是将降低我国贸易产品中内嵌的能耗和碳排放水平,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促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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