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当代“宋士杰”——余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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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7-26 查看次数:6065 来源:兰州 作者:陈仁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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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法制导报于1985年4月1日创刊后不久,有一位小个子,很精干,表情生动,自我介绍叫余沫,来报社了解情况,那时他已是法制日报特邀记者,也是兰州晚报的一位杂文作者。同他见第一面,不知为什么脑际就浮现出京剧《四进士》中急公好义、不惧邪恶的“宋士杰”的名字。以后,不断见到余沐,每次他都会告诉最近所见所闻,大多是社会不公的现象或某某人的冤案,余沐表述每件事都善于从法律角度分析且说话时神态飞扬,报社的人无不听得津津有味。他爱憎分明,对任何一种执法不公和现实中的弊端都会义愤填膺,他的感情必在弱势群体一边。
老余原是一个职工医院党委宣传部长,八十年代初不到五十岁病退,后来自学法律,获得正式律师资格。他文字功底深厚、观察问题敏锐、具有多学科知识,因而他有自己的优势,即每办案子和咨询一些法律问题后,便诉诸文字,将看法感受汇于笔底。法制导报《本报法律咨询组》和《甄律师信箱.答读者问》绝多出自其手。纯然是法律方面的内容,因为文笔流畅、通俗易懂,干巴巴的法律条文经他结合实际,变得有血有肉,一直为读者所爱。
老余真正做到一心为民,两袖清风,可不是说说而已。在居室门上贴出一纸“告示”或曰声明,上写:“贪官污吏不得进门”、“欺压百姓者不得进门”等内容,让人感到一种凛然正气。这位靠自学法律并考上律师资格的退休干部,平日言行如一,称得上廉洁为民、疾恶如仇如他公开在门上的“宣言”,以其花甲之年而言,这样作似乎该当作一个极端事例(孔繁森事迹报告团的女记者曾用“极端事例”形容孔书记卖血),然而这却正是这位共产党员的人生写照,表明他绝不与贪污腐败者共处。他这样告白于天下,同时亦文如其人地贯穿行动之中。旧时人们为辟邪,虔诚地张贴一张张“门神”,显然是一种精神萎缩的表现;不过,今天战胜邪恶也是可以有“门神”的,例如这位老同志贴在门上的“声明”,就意味我们应有的“门神”乃是为人民而安身立命的精神。君不见,形形色色的以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便敢伸手大贪大捞的一伙,其葬身贪欲的根子,不就在于从根本丧失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的精气神吗?
联系老律师慨然于门上“约法三章”,让人想到这样一个问题,学习孔繁森应该同学习身边人和身边事统一起来。孔繁森感人至深的事迹,无一例外都发生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在同人民群众的交往中,渗透在处理各种人际关系中,我们从中受到感染、得到启迪、汲取力量,增强信心。于是,我们回到所处环境,决心一点一滴地学用结合,变成一步步孔繁森式的足迹。只有具备这样的观念,我们才会去发现、理解和珍惜身边就有的值得效仿的人和事。于是,我们会发现眼前的世界原来同样十分开阔,生活仍旧充满阳光。现实尽管有那么多不尽如人意,有尚在延续和滋生的丑恶现象;毕竟我们已经有了孔繁森!而且不是还有近在咫尺的余沫式的“告示”和行动么?为了使一切能够尽量变得更好一些,我们要学习孔繁森,学习身边人,在“学习”中改变自我。
然而,这样的好人,却不幸患上不治之症,病情到了癌症晚期,我和报社同事得知后无不心情沉重,叹息万分。一个下午,我和报社小傅去看余沫,他一家住在50年代砖楼里,今天也许被视为贫民窟。上三楼,进家有两间屋,一间门上贴着“谢绝来访及贪官污吏、欺压百姓者不见”的告示!显然是余沫住处。绝无仅有的告示,已经让人生出敬意。其妻说老余去医院了,但余实际在他房里,说:“是陈总编,我来了。”开门看见一张没有血色没有生气的脸,瘦到变形,“想死你们了!”余沫说得很真诚。他说现在只能站着说话,坐骨神经痛,每天由老伴从医院接回,在公交上也是站立。北京中医研究院的药,46天一个疗程。作膀胱检查,有阴影。我的心沉下来。他说:“今天是不是最后的见面了?算来与法制导报有缘相遇,整整十年了,单位都没有这样关心过我”,老余动情地说:“一听见你们来,由不得流泪。”让傅给照相,我说“十年前见第一面,就说你是当代宋世杰,中国像你一样的人太少太少,宣传孔繁森,其实身边就有!我们要宣传你,不是你个人,是你伸张正义的精神。如果能行,在你力所能及的时候,给我列一份办案清单,便于回忆你的律师经历。与别人不一样,你为那些生活困难的老百姓免费办案,办成后又拒收任何东西,而律师界却对你并不知情。”老余要回医院,曾那样精力旺盛的当代宋世杰。我们告辞,心里非常难受。
不久,余沫去世了,1995年10月7日,我代表法制导报急急忙忙赶到华林山殡仪馆为他最后送行,看见的只有他因癌症折磨完全变形的遗容,无法置信那就是十年来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余沐?!我带去挽联:公平公正公心留后人,清白清廉清风鉴明月。 当晚一口气写了追悼文章《心血铸就护法魂》,其中这样写道:“提到余沐,使人感到一种为了法律尊严而显得沉重的力量,一种为了平民大众奉献自身光热而显示正义的力量,一种让人觉得世上有这样的好人而显现温暖的力量。”
倘有财力编一本《余沐律师作品集》,一定是对他在天之灵最大告慰。
余沐办案到底有多少件已难统计,但有两个特点是难能可贵的。一个特点是热心为“平民百姓”服务,也就是他说的为“没有任何门路可走”、“家境困难”或受“种种困惑又不懂如何求助法律”的普普通通的人们服务。对这样的人不但不收报酬,还搭上交通费,直到帮他们提起诉讼或者将咨询意见见诸报端;另一特点是挺身而出,主动担纲“辩护”,据法力争,直至被代理人案件依法公正解决,特别是其中案件判决畸重或畸轻及错案得到依法纠正。从社会职务而言,他不过是一名退休干部。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他按照自己的理解老老实实地工作、清清白白地做人,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如果下面说的一件事该算例外的话,也许使他的形象更加光彩照人:有位经他代理胜诉的当事人从外地赶到医院探视,带的仅仅是两袋奶粉,求余律师无论如何要收下他们全家的心意,余沐照例拒绝。中年汉子哭了,说:“你不收,我跪下不起来!”病友们一致认为,连这么两袋东西都不收,实在过分了,一起劝说,余沐才接受了这意义不同寻常的礼物。
多年来,老余在自己简陋的寒室门上,贴有一张“告示”,那是一张应该送进陈列室永久保存的“告示”,上写:“贪官污吏不得进门”、“欺负百姓者不得进门”等余沐式的“约法三章”!表明这位逾花甲之年的老律师绝不与贪污腐败者、贪赃枉法者、执法不公者为伍。这近在咫尺、活生生呈现眼前的人生宣言,不正是值得每个活着的人学习、理解和珍惜的身边人、身边事吗?啊!忘不了的是余沐律师永远生动、永远充满活力、永远笑声朗朗、永远不知疲倦......
余沐——这闪光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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