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次人大常委会的小组会上,听一位委员说了这么一件事:某农村有几名少女,被忙于承包的父母从学校拉回来重操牧羊鞭,这些十二三岁的女孩,整日随着羊群出没在远离人烟的地方,出于苦闷、孤单、失落,她们想到听过的外界美好的生活,看过的影视里如花的世界,自感没有“活头”,便集体轻生了。笔者听后,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前,人们常为青少年犯罪率增长而忧心忡忡,但真正像电影《少年犯》中的女记者下功夫调查、思考这个问题的人则并不多。青少年犯罪问题原因复杂,无论在社会什么环节出现漏洞,都有可能发生某种导致犯罪的诱因,例如:精神产品是否都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父母能否给儿女提供正常发展的条件?学校教育可否让学生正确认识人生,树立革命的理想?还有社会风气、公众道义表现对青少年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等等。不过这些思考主要还是着眼于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像几个少女轻生的社会新闻,让人想到的应该比预防青少年犯罪所涉及到的更多。因为,绝大多数的青少年并不犯罪,而且也不违法。他们的人生需要(心理的、生理的、物质的、精神的),他们实际具有的人生观等又是怎样的呢?这些,似乎更值得研究。听说,几位少女轻生之后,当地村民感到莫名其妙,连她们的父母也没有想得更多一点。对青少年的不理解和不去理解,是许多成年人所持有的态度。这一点,只要想想身边的事,任何人都能举出事例来。
生活像无穷无尽的流水,又像夜空中闪烁的星星,青少年及儿童是同成年人一起呼吸和一起度过岁月的,失学少女的悲剧再也不能继续了!每个成年公民于“百忙之中”也须想想身边的青年、少年、儿童,总不至于说是一种负担吧。
[附言] 为什么只有一点议论
这是1986年的往事,不知现在还有何种警示意义?当年在小组会发言并引出许多感慨的那位代表,今天还是否保留记忆?听议论的其他人,又能否记起那个集体轻生的悲剧。
重看这篇不长的言论,无论当时和今天都感觉分量太轻。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形式,将本该突出报道并引起社会重视的新闻事件,却作了看似不显眼的编排?!记得我在小组会旁听就有强烈的冲动,要迅速采访报道这一悲剧,同时展开讨论。几个少女的生命烟消云散,但绝不能就这样白白地让她们离开人们的视线。会后,我从中感觉有许多需要社会和成年人深刻反省的内容,自己同样要深入思考。经过进一步了解,“集体轻生”确有其事,事发后却很快“过去了”,仿佛未曾发生。这个悲剧如此轻易流失,为什么?
计划当作报道重点的这个新闻事件,实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新闻媒体还是有顾忌的,当时有许多新闻报道的“不”,不能这样不能那样,宣传部例会一次次强调一切报道须顾及社会正面效果,“几个少女自杀”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说法,是当时主要的思想顾虑。而自己不甘心让这一社会事件无声无息,于是采取了上述“小议论”,至少可以将“集体轻生”的悲剧透露于世,希望有人关注并有一些思考。
跨世纪后再看这篇言论,只能归于“轻描淡写”,没有发生什么社会舆论的作用。可是,如果拿同样的事件在21世纪来观察又怎样?例如农村出现老人自杀风、青年人平躺......今天的媒体一定就会对此类问题突出并延伸报道吗?本人离开新闻工作岗位已经许多年,真不知其回答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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