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于汴,解州安邑(今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人,明世宗嘉靖三十七年(公元1558年)生于安邑胡家巷,字自梁,号真予。
曹于汴,自幼聪颖,入学潜心,渊博之后,尤长理学,因家事寒微,曾任西席教师十年有余;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应乡试,考取举人第一名;第二年赴北京应任辰科公试,经过奉天殿(今太和殿)唱名,钦点《进士及第》。初授江苏淮安府推官,上任之后,夙夜惟寅,案无积牍,明察秋毫,执法如山,屡受山东按察司嘉奖;万历二十五年外察优等,被提拔进京任给事中,任人唯贤,直言敢谏。崇祯初,拜左都御使,振顿宪规。他平生制行高洁,风节凛然。著有《仰节堂集》十四卷与《共发编》,均《四库总目》并传于世。崇祯七年(1634年)卒,年77岁。赠太子太保。
淮安善政
万历二十一年(1593)五月,曹于汴辗转来到淮安府。当时的淮安,风气颓废,治理混乱,超乎曹于汴的想象。曹于汴便夙兴夜寐,重新审理案件。
平反冤假错案。如山阳县章某娶清河县邹氏为妻。一日,邹氏回娘家探亲后,托人捎信要返回。章某因有事让其弟前去迎接。叔嫂乘船过河上岸后,行至距家二三里时,邹氏歇息,小叔子抱着侄儿先行回家。一个时辰后,仍不见邹氏归来。章某便与弟弟沿路寻找,发现邹氏被杀死在河边树林中,只存尸身,不见头颅。邹氏父亲怀疑是章弟企图强奸嫂子不成,故意杀人,便将章弟扭送山阳县衙。山阳县令严讯章弟。经三拷六问,章弟忍受不住,只好承认是他杀了嫂嫂。县令又命令办案捕役寻找凶刀与尸头。不久,捕役交上凶刀一口,人头一具,案件审定,章弟被处死。
翌年,章某邻居有事前往健康(今南京市),在客栈发现了邹氏。得知邹氏那日在路边休息时,被一个担着笼子路过的大胡子男子拔刀逼着脱下衣服与鞋,又从笼中揪出一妇人,让其穿上然后杀死,砍下脑袋放在笼中,将尸身扔到林里,又把邹氏塞入笼,辗转来此。章某邻居叫了几个人,等大胡子返回时,将其扭送到官府问罪。章某得知消息后,便到山阳县喊冤。县令心中有鬼,一直压住案子不审。案子拖了两年,杳如石沉大海。
曹于汴仔细复核此案。经层层审问,逐一查证,全案来龙去脉清清楚楚。于是审报刑部,圣旨传下,大胡子依律处死;原山阳县令被免去职务;邻人捕拿凶犯有功给予奖赏;邹氏还归其夫。原办案捕役,为应付查找尸头的差事,竟然偷掘他人坟墓,砍下新死不久的女人尸头用以复命。按照当时的法律,捕役也被处决。
再如山阳县谢氏,生得姿容秀美。十九岁时嫁给生员孔椿,仅半年,孔椿因病而亡。谢氏生下遗腹子孔金后,孝敬翁婆,下抚孤子,正节淑仪,受人欢迎。淮安有一盐商,名叫杜言,为人狡黠贪婪,浪荡无形。闻知谢氏貌美,便要强纳为妾,谢氏不从,被逼投河而死。孔金长成后曾到山阳县衙为母亲伸冤。但因杜言花银子上下打点,使案子久拖不决。曹于汴到任后,重新审理此案,当即判斩杜言。后来,曹于汴以推官署理淮安府事,特地为谢氏立祠,并作文记事。曹于汴为表孔金孝行,还特聘他为乡饮大宾。
除蠹安民。淮安府中,有三个恶吏,一个叫乔打狗,一个叫路尧民,他们 “牙爪多端,机械百出,指公门而出盅,设娼馆以迷人”①。还有一个姓庞的门子,“罔上行私乘媚;招弄短长,凭其灸手妖样,立能转移,既悖主恩,随殒躯命”②。曹于汴便发布《申饬差扰檄》,申明:“衙蠹肆害,法所必诛。本官总持风纪,首以除蠹安民为事,岂容狐辈假威,公行无忌……本官法行,自近将以尽除大小各刑房之蠹,岂可令本官刑房养蠹不除?”③
然后将乔打狗、路尧民及姓庞门子等几个违法衙蠹斩杀。
曹于汴除掉“衙蠹”,整饬吏治。半年之后,淮安府衙风吏风为之一新,被淮安百姓呼为“曹青天”,贪官污吏听到曹于汴的名字胆破心寒,就连盗贼响马也为之避匿。
曹于汴在淮安府任职七年,曾经五次代理淮安知府。作为一府的最高行政长官,他的衣着十分简朴,每天仅吃一盂糙米、一匙粥糜、一碟青菜,终年不知肉味。僚属深感曹于汴生活过得太清苦,请其略为改善生活水准。曹于汴笑道:“吾生来无他,唯嗜好布衣蔬食。衣食者免饥寒足矣。”又有人问他为何不收人钱财,他回答:“吾不知天下有享受之事,亦不知馈赠交际有甚用?吾计俸禄则自给有余,要钱有何用哉?”
曹于汴还特别重视文化教育。淮安在明朝中叶前,教化不兴,风俗偷薄,社会上普遍存在着“苟趋禄利”、轻“教化”、重“取士”的风气④。曹于汴从“致天下之治”出发,常常步行到郊野或市井学馆,周济穷困学生,鼓励学生苦读。夜间巡行若见书馆三更之后尚有秉灯而诵读者,或入馆座谈,或于次日召至府院,鼓励学生矢志不移,学德学文,德才并进。曹于汴还动员乡绅官吏集资修建志道书院,聘请当地知名学者到书院讲学。
曹于汴在淮安期间,正值倭寇横行,努尔哈赤崛起于辽东之时。为防患于末然,他除编置保甲,建立乡勇,在老城和新城各添敌台四座,加强城防之外,还专门设立了鹰扬武会,建起了淮安卫武学校和大河卫武学校,每日演习弓马,各营总兵官、堂官每月各派一员督查。而他本人每天一早必亲临指导,讲习韬略。“虽盛寒暑极冗不辍。”自是而后,淮安“武科不乏隽矣”。
曹于汴在淮安期间,还兴济水利,改良农业生产;创“平仓”“义仓”储粮,以备荒年赈灾;修涧疏河以防水患。万历二十七年(1599)七月,曹于汴以卓异(京察最优秀的官员)擢吏科给事中。
离开淮安时,曹于汴除了仆人曹宁相伴之外,随身行李只有一簏(装书竹箱)、一幞(衣服包袱)。临行那天,淮安数万百姓顶香泣送,至清河舟前叩别。
整饬吏治
万历二十七年(1599)年至万历三十九年(1611),曹于汴历任吏科给事中、刑科右、左给事中、吏科都给事中。他恪尽职守,不顾个人安危,多次弹劾贪官污吏。
万历三十四年(1606)四月,辽东镇守总兵李成梁等放弃宽甸等六堡八百里疆土,强驱六万余户居民迁入内地,然后以召回逃人有功,向朝廷邀赏。《明史》载为:“辽左有警,朝议增兵。”曹于汴首先上书:“国家三岁遣使者阅边,盛奖边臣功伐,蟒衣金币之赐,官秩之增,未尝或靳。今废防至此,宜重加按问。边道超擢,当于秩满时阅实其绩,毋徒循资俸,坐取建牙开府。”认为此时朝廷不仅是增兵与否的问题,对辽东失败的有关将领官员均应给予严厉处分。最终使得李成梁等遭弹劾罢免。
曹于汴考察官员,凡是违法乱纪者、不称职不合格者,无论多么权高位显,一律上奏皇上处置。
两京兵部尚书田乐、邢阶及云南巡抚陈用宾自恃位高权重,横行乡里,作恶一方。曹于汴访察清楚后,修成《贪横荫臣殃民疏》,斥责田乐、邢玠、陈用宾欺压百姓,作威作福,应予罢免治罪。三人俱被罢官,陈用宾更被下狱治罪。
万历三十七年(1609)七月,曹于汴升为吏科都给事中,奉旨考察地方官吏史,宽严并济,不徇私情。对于整肃地方官吏、痛祛积习,起到积极作用。万历三十八年、三十九年期间,曹于汴掌典京察时,又汰除了国子监祭酒汤宾尹、监察御史刘国缙等一批在京官员,并以年例不称职者将太常少卿王绍徽等官员驱逐出京,一时小人敛迹,正人扬眉。
为赵邦清昭雪
《明史》列传142曰:“……吏部郎赵邦清被诬,于汴疏雪之。”
赵邦清,首任山东滕县知县。当时,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饿殍遍野,人犬相食,悲状惨不忍睹。为把百姓从危难中解救出来,赵邦清不辞劳苦,跋山涉水,走村去寨,遍访灾民,亲临田野,丈量土地,均平赋税,惩治富豪,使县内“耕各有田,地各有主,赋各有头”,并积极发展地方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如发展畜牧,养牛养羊养猪;动员百姓植树造林,绿化荒山荒坡;注重兴修水利、改土造田。以工代赈,开办矿业,挖掘煤井几十眼。又在县邑设立钱庄、兴办商号;重视教育,兴办学校。任职5年,便使一个贫穷不堪、满目疮痍、哀鸿遍野、民不聊生的滕县变成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百姓无不拍手叫好。
因政绩卓著,万历二十六年(1598),赵邦清被提拔为吏部验封司主事。后又升为吏部稽勋司郎中。他为官清正,执法如山,不畏权势,嫉恶如仇,两袖清风,一尘不染,贪官污吏都惧怕他。他任吏部稽勋司郎中刚两月,原兵部尚书张学颜的儿子张承祚疏请赐官,邦清坚决不从,吏部正堂三番催促,而他不屑一顾。赵邦清还严惩吏部腐败现象,弹劾吏部尚书李戴及文选郎中邓光祚。验部郎中侯执躬等人收受了贿赂,亦被邦清罢官。还将贪赃枉法的文运司新都吏王火宏充军,旧都吏王炫问刑,验封司都吏谢天成革职为民。刑部王理怕邦清弹劾自己,暗地里给邦清送了1千两白银,邦清不但拒收,还将白银抬到御殿面君,使王理受到制裁。
赵邦清仕途十年,虽说政绩辉煌,誉满天下,但因得罪了奸佞而遭受诽谤。又遭受沈蛟门诬陷,万历三十年(1602),被贬官三级。万历四十五年(1617),被削职回乡。
赵邦清遭贬之事,朝野震惊,民怨沸腾。从做官为宦的,到普通老百姓,都纷纷为他鸣冤叫屈,盼望邦清复出的呼声也不时传入万历皇帝耳中,直到熹宗天启二年(1622),明王朝在曹于汴的力争下才给赵邦清平反昭雪,出任了贵州遵义道监军参议。
后,朝廷又下诏让赵邦清率兵去贵州平叛,由于贵州森林茂密,湿热蒸郁,邦清不服水土,偶染疟疾,治疗无效,卒于贵州水西山林的军旅途中,时年64岁。
葬母兴学
万历二十八年(1600)九月,曹于汴母亲张氏病故,他含泪草成《请假归葬疏》。万历皇帝素知曹于汴廉洁,赐予他五百两银子,助其安家葬母。
曹于汴葬母之日,安邑知县王一知、县丞胡琏、主簿刘允升、典史蔡琦等大小官吏及众多乡绅赶来吊唁。曹于汴却深居简出,坚持不收礼、不待客。安葬母亲之后,他用皇上赏赐葬母之银余额,在自家祠堂里创办了一所宏运书院(遗址在今运城中学西校)。
宏运书院,是曹于卞讲课之所,有学田700余亩,年收租银150余两。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改为宏运小学堂,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又改名为河东初级师范学堂,将原小学作为附属小学堂,其遗址就是原运城师范学校、今运城中学西校的所在地。
万历四十六年(1618),曹于卞还因病告归过一段故里,约两年多。
两次家居期间,曹于汴除缅怀母亲和创办《红运书院》外,还专心致志,呕心沥血,进行创作,著作有《共发篇》、《仰节堂集》和《安邑县志》。他的浩然正气和高风亮节赢得了乡里敬仰,故人们给他家大门上挂了一块匾,上书:“大德望曹”。
勇斗阉党
万历三十七年(1609)朝廷召曹于卞回京,授刑科左右给事中。上任伊始,即就辽东防务疏请重加按问。又针对宦官偷看奏章事提出启示然后进御有乖祖制。万历三十八年(1610)、三十九年(1611)曹以钦差大臣典外察、典京察,公正无私,去留悉当。一时,小人敛迹,正人扬眉。朝廷拟提曹于卞为大理院少卿。
这时,司礼秉笔太监魏忠贤为他的干儿求情,曹以太祖定制“内臣不得干预内政,干预者斩”严词拒绝。因此,大理院的诏委迟迟没有下达,吏部的疏请也不得上报。曹于卞候命年余,因病告归。
泰昌元年(1620),曹于卞奉召赴京,任大理院少卿,迁左佥都御史,又以功升副左都御史。天启三年(1623)魏忠贤利用朝廷肃清东林党的机会,网罗党羽,联名诬告曹于卞为东林党,削职回家。
魏忠贤,虽不识字,却喜欢赌博,迷恋女色。后为赌债所逼,遂自阉入宫做宦官。因早与宫中太监熟识通融,谣传因此未净全身,仍有一粒睾丸;在宫中结交太子宫太监王安,得其佑庇。后又结识皇长孙朱由校奶妈客氏,与之对食。对皇长孙,则极尽谄媚事,引诱其宴游,甚得其欢心。泰昌元年(1620年),朱由校即位,是为熹宗,魏忠贤便升为司礼监秉笔太监。
魏忠贤擅长唱歌、奏乐、下棋、踢球,而熹宗是个木匠天才,曾亲自在庭院中造了一座小宫殿,形式仿乾清宫,高不过三四尺,却曲折微妙,巧夺天工。魏忠贤总是乘他做木工做得全神贯注时,拿重要的奏章去请他批阅,熹宗便随口说:“朕已悉矣!汝辈好为之”。这便给了魏忠贤逐渐专擅朝政的机会。
当时东林党人士、吏部尚书赵南星,在朝廷中排斥反对派。非东林派就愤而结交魏忠贤,对东林党人进行迫害镇压。天启五年(1625年),东林党的左光斗、杨涟等因熊廷弼事件一案遭到弹劾,魏忠贤趁机大肆搜捕东林党人。天启六年,魏忠贤又杀害了高攀龙、周宗建、黄尊素、李应升等人,东林书院被全部拆毁,讲学亦告中止。
魏忠贤与皇帝乳母客氏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极受宠信,人称“九千岁”或“九千九百岁”,自己也在民间养了不少义子。自内阁、六部至四方总督、巡抚,遍置死党,在其全盛时期,各地官吏阿谀奉承,纷纷为他设立生祠。天启五年(1625年)赐魏忠贤“顾命元臣”印。许多大臣,将政权拱手相让,甘心沦为帮凶,道德与气节沦丧,时人讥为“门生宰相”、“魏家阁老”。天启六年十月,袁崇焕疏颂魏忠贤;天启七年四月七日,袁崇焕请立生祠。魏忠贤六十大寿时,“天下督抚、总镇竞投密献、异宝、谀词。廷臣自三公、九卿……称觞者,衣紫拖金,填街塞户。金卮玉斝,镌姓雕名,锦屏绣障,称功颂德”。
崇祯元年(1628),朱由检当了崇祯皇帝。
崇祯皇帝早在做王子的时候,就厌恶太监,待至魏忠贤的党羽满朝堂,走狗满天下,生祠全中国,逆迹逐渐暴露以后,他对宦官阉党之流更加深恶痛绝。所以一上台,就决意肃清这些败类,于是,他就马上授曹于卞为左都御史。而曹于卞一到职,就极力支持嘉兴贡生钱嘉征疏劾魏忠贤十大罪状,朝廷立即逮捕了魏忠贤。曹于卞又建议以“赞导、拥戴、颂美、附谄”为提纲,对魏党进行严格审查,以期除恶务尽。皇帝即派曹于卞与吏部尚书乔允升为钦差大臣,主治魏案。经过严格审查,全国上下和宫廷内外,一齐动手,几天功夫,二百六十一名魏忠贤党羽就全部落网,魏忠贤本人也畏罪自杀。
除掉了宦官阉党,曹于汴已是七十五岁的人了,便决意告老还乡。
星陨安邑
曹于汴没有私蓄,刚回到故乡时,为了生计,这位已七十五岁高龄的老人竟磨起豆腐,挑担沿街叫卖。后来,他又干起了老本行,以给学生授课为生。
他当时经济上的窘况可以从《归来无所栖》诗中看出:“向若官为家,生计了不植。归来无所栖,南邻聊以即。半间昼延宾,半间夜燕息……”⑤即便如此,曹于汴除了给弟子们授课外,潜心钻研理学,还“考记载于群书,访遗踪于耆老,听评驳于舆论”⑥,精心编撰了《安邑县志》。
崇祯六年(1633)中秋过后,曹于汴因染疟之后复得怔忡之症,每到午夜,心胸惊悸,辄不能寐。焦思愈集则精神愈疲,精神既竭则事物糊涂。崇祯七年(1634)正月十八日,曹于汴情知大限已至,唤家人于身前,交代后事,叮咛家人,丧事必须从简,不得受礼,还想再叮嘱其他善后之事时,已口僵不能言。
正月十九日子时,曹于汴正襟危坐而逝,享年七十七岁。孤灯茕茕,犹然在案。周身之具,床头惟绨袍一件,布被一床而已。据《安邑县志》记载:“是夕,东北有大星陨光之异。”
崇祯得知曹于汴病逝,“十分震悼”。当即下旨追赠他为太子太保,追封其祖父曹司民、父亲曹希舜为左都御史,其长子曹曰良荫袭工部侍郎,抚恤优厚,御赐銮架半副,用于祭祀,并亲撰敕文,特派鸿胪寺少卿到安邑主持祭奠。
《明史》评价曹于汴:“笃志正学,操履粹白,立朝正色不阿,崇奖名教,有古大臣风。”⑦
曹于汴逝世后,乡人仰慕其德操,特制“大德望曹”匾额,悬挂在曹家大门上,以昭后人。他的学生们为了纪念他,特将宏运书院改作纪念先生的祠堂,由曹家后人轮值组织“春秋二祭”,一直延续到上世纪三十年代因战乱而终止。
曹于汴一生博览群书,勤于著述,著有《共发编》四卷、《仰节堂集》十四卷、《自渡语》一卷。《共发编》为语录体,记录了他为政、讲学、做人各方面的哲理性言论,是研究其思想的重要史料。《仰节堂集》包括诗歌、序、传、碑铭等,是研究明末政治与社会生活的重要文献。
注释:
①很多爪牙带上刑具,从县衙内走出,欺骗群众在街巷设妓院迷惑老百姓。
②通过行贿讨好上级,凭其爪牙各种技能转移视线,既不合县令的思想自己也随之死亡。
③衙门中贪脏的吏役,法所不容。本官要秉公执法,铲除贪官污吏,为民办事。怎能容忍贪官污吏在百姓面前狐借虎威,欺侮百姓,无所顾忌。除贪必严,除恶务尽,本县衙绝不膽养贪脏的污吏。
④做官不能无功受禄,不注重教育。要养成良好的风气,重视年青人受教育。
⑤曹于汴的诗词,抒发了其为官的志向与决心。倘若做官,就要全心全意,以县府为家,对生计与家庭于不顾。回到家里,和邻里聊天,了解百姓的疾苦。生活要简朴,半间接待朋友,半间当作自已休息的地方。
⑥史书记载曹于汴,一心为民,访花甲老人畄下遗踪。
⑦曹于汴专心致志的办学,品行纯洁如雪,为官刚正不阿,受到明朝皇帝崇祯的褒奖,有古人大臣的风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