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12.24《现代人报》的《没有办法不感慨》,中年科学家张葆祥在国际展评会上获新发明、新产品金银双奖,回国后领导要给他颁奖,他说:“奖不要了,只要两个字,一个‘有’,一个‘无’。‘有’用武之地,‘无’后顾之忧。”一位作者据此写杂文《只要两个字》,发在《求是》上,有人说:“这是张葆祥买通了作家!”作者感慨系之。指出:你要想做事,做成点事么?有人就下决心把你压死在他们的舌头底下。在某些庙小妖风大的地方、部门、单位,该‘有’的无之,该‘无’的则有之。他们倒是有整人、排挤、轻视人才之用武之地,无糟蹋毁坏事业和人才的后顾之忧。其表现如:视而不见、冷漠置之,标准不在事业,利用组织决定随意调动,在职称、党票上克扣,流言四起,肆无忌惮,一整到底等。真正按原则办事的干部,通常被无端的猜疑,做人难也!对策是什么?对公职人员之升降调遣必须有“合理性”,应有监督;但前提是你得老老实实地听领导的话。
这些议论,细想确是如此。规章制度政策,往往止步于机关事业单位部门领导之前,他们特别是所谓老大或一号,在其一亩三分地,想干什么干了什么,下属无法了解更无法监督。“有”整人之行,“无”毁人之忧,正是某些人的写照。公职人员事实上并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常常听上面发来的文件,例如,参加厅务会,传达整顿机关队伍的文件,要求不走过场,时间三个月。舞台的走过场是不能少的,程序的走过场包含着公正、平等,而生活中“政治思想”的走过场则是一种社会病。不久,头头又传达禁止公款吃喝文件及机关整顿作风,重复发文,本身就该整顿?我写过关于“下不为例”的杂文,既有第一次禁止如何如何的文件,何以隔三差五又重复同样的内容?!如同宪法,为什么违法违纪,不能首先用宪法衡量,任何的违背者都须处理。可现在一次次发文,进一步、重申等等,某单位,有实名举报,该单位一把手利用职权出国旅游,美其名进行某某调查以对比进一步开展某某工作,此公用掉报社积存的广告收入,结果虽然上级派来调查属实,结论竟然是“查有实据,下不为例”。诸如公款吃喝、公费旅游、发放纪念品等等,不知禁止和查处了多少次,好像之前清查的文件都不算数!
“做人难”的喟叹几乎遍布各个角落,一些未涉世的学生,也牙牙学语,感慨“难做人”。依他们说是“看害怕”了,其父母或亲友、父母的同事及其他什么人言谈间,列举做人的艰难,特别说到有求于人,除做低下的笑态,还要拼上老本向某人“投去”。嘴上无毛的娃娃,总结曰:做人难,最难是求人。求人难,首先是你与某人无法平等,法律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民事诉讼中原被告处同等的法律地位,但日常生活里,对不起,有求于人,你须打起笑脸承认你与某人不平等就是不平等。如果,求人之“求”,属于非分,别人以原则拒之门外,你大呼“做人难”,这叫活该!这种“难”,恰是做人的动力,叫你振作起来,做堂堂正正的人。遗憾的是,往往“求”之有理,应该安排解决、帮助解决的困难和应予理解和满足的正当要求,却被冷漠置之,任你哭丧求告,都无济于事。电影《焦裕禄》上映,报刊很有一股呼唤老焦的热流,老焦回来干什么?群众心愿是:公仆都让别人少一点“难”,多献一份爱。为“主人”办事,何须让人乞求,更何须让人“投以”。
每读《诗经》,“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总叫人思索,祖先为着“永以为好”,何等珍贵“木瓜”之情,不惜以“琼琚”回报。人与人之间不仅应平等以待,且含蕴永远美好相处的祈望。今天有些人,没有“投以”,则根本对你无动于衷,但若仅仅投以“木瓜”,又非被嗤之以鼻不可,更不用说回报什么“琼琚”了。
莫非求人难,该一直难下去,非得投以“琼琚”吗?!人民日报曾经推出一个引人注目的栏目,曰:《引以为戒》征文。人们读报通常见到关于歌颂新人新事新风尚的征文活动,这自然是大家所欢迎的;不过,时间长了,不免给人某种错觉,以为大众传媒只具有正面宣传、表彰先进一种手段,即使搞点批评也像点缀,更不会公开号召广大读者“批评社会上的不良行为,提出工作中的不足或失误”(见《引以为戒》征文启事),虽然,呼喊、倡言“发挥报纸的舆论监督作用”已经多年。然而,现在恰恰是人民日报带头做这件事,其征文内容要求“以写实为主,通过对党政机关、社会上某种不良现象、违法乱纪行为剖析,对工作中某种失误的反思,总结如何解决、如何改正的经验和引以为戒的教训”。人们仅以人民日报编者的征文话语,就得到弘扬正气、抨击时弊的信心与力量。然而。距离该征文已经许多年了,报上真正展开的批评且进行严格的处理又有多少呢?!
凡写过新闻报道的人,只要他接触批评二字的内容,就会不由自己地谨慎起来,倘引出对某地某君的批评
,往往惹来一阵阵“暴跳如雷”,一双双“玻璃小鞋”;“戒”之若何,听被批评者依旧扬鞭大唱老子如何,就可知晓。老百姓觉得对这类长了橡皮心,无论什么针扎都无济于事的家伙真无可奈何。
“棒喝”,本是佛语,用木棒突然当头一记,“喝”问弟子有何领悟。有的号称“公仆”的“弟子”,“棒喝”后依然如故,滥权谋私或高高在上,不问群众疾苦。于是,又有“三令五申”,想当年,“三令五申”之后,违纪的美女被操练队伍的将军斩首示众。今日,“三令五申”之后,有的地方传出的竟是“哈哈大笑”,美其名曰:“下不为例”。我以为《引以为戒》征文,不妨先引出见了批评就“暴跳”,批评后“下不为例”的“真人真事”,尤有警“戒”作用。同时,更盼舆论监督纵深而持久发展,将“引以为戒”引导敦促对“三令五申”后仍“哈哈大笑”的也问一个“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