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帽子”,这个漂亮的词儿,不知是谁创造,应该成为一项专利。
“红”,在中国曾是“统治色”,过来人想必对“红海洋”、“红袖章”、“红五类”刻骨铭心,无论什么人都希望被“红”染色,惧怕被其它什么“色”吞没。在当时,闰土们诚惶诚恐,饿死事小,失“红”事大,绝对不敢奢望有一天竟离开“红”界半步;过去的年代又单纯得可爱,非红即黑,非此即彼,红即革命,即社会主义,即国家,即集体;“黑”自是反其道而行之,所以,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公民,爱憎无不以是否沾“红”为标志。
如今,南方特别是闰土的家乡,鲁迅笔下的那个神色灰暗、穷得直不起腰的农民闰土,今天居然有的阔起来,甚至财大气粗地办工厂、公司。但若让他们登台“亮相”,却有些滑稽,原来他们头上戴着“红帽子”,其高其大,遮没了叫作“闰土”的人。这就奇怪了,同他们交谈,直接的感觉,原来是他们尽管合理合法地富起来,内心还是惧怕刚刚鼓起的钱袋子,会不会又无端瘪下去,于是一个个都希望一顶“红帽子”壮胆。千方百计地挂靠某个国有、或者至少是集体,以此类“红帽子”保护自己。这一来,“红帽子”下的闰土似乎才有了胆。据说直到去年(1988),全国仅六家私企敢于摘掉“红帽子”,公开登记注册。这个现象值得注意!
我以为,闰土的事业,必然地会相继摘掉有形无形的各式各样的“红帽子”,因为,保护私企、个体户乃改革开放题中之意。“闰土”摘掉“红帽子”应该是大势所趋!
(附言)1992年,我参加全国地方法制报总编会,终于有机会去杭州,会间到鲁迅故乡绍兴参观,在一个有水路的旅游点,第一次看到带着“闰土帽”的船夫,不知是否当年那样的“帽子”,外来人如同看到一道风景。这时又想起曾经思考的问题:闰土不戴“红帽子”。经过改革几十年的一个重大结果,应该是在经济发展的比重上,私企越做越大,所占份量越来越重,在温州,义乌,苍南的个体户和私企遍地皆是,大模大样地经营,不少人甚至将生意做到国外。一批企业家名震天下,他们不再挂靠国营,更无须硬戴一顶“红帽子”充当“保护伞”。相反,国家出台许多政策和规定依法保护合法经营的私企,可以说他们如今有了铁腰杆。今日“闰土”心是红的,靠戴“红帽子”求平安的时代一去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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