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化、渗透、综合已经是现代社会学科迅速发展的结构形式,那些用新思想、新材料、新形式、新语言,提供新知识和新信息的新学科备受人们青睐。随着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个人已一无例外被现实变革所席卷。今天,社会的各个方面都随时可以同人们建立联系,个人同社会的关系大大密切了,在呈现开放系统的环境里,个人比以往更加关心有普遍性的新鲜的社会问题,希望获得新的答案。因此,那些用新思想、新材料、新语言,提供的新知识和新信息的新学科,例如:异常行为社会学、越轨社会学、民法学、系统工程法学、信息法学、法治运筹学、法治概率学、预测法学、环境法学、控制法学、法制心理学、犯罪心理学、劳改心理学、性犯罪心理学、司法心理学、知识产权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学、国际投资法学等等,今后同法制系统的每一组成要素的变化和新的集合相对应,一定还会出现更多分支学科如权利法学、法人学、私营企业法学、新闻法学等等。
法学走出孤寂的殿堂,为人们注视,在我国不过是最近几年(1985—1989)的事。促使神圣的法学接近公众,接近现实,其原因是笼罩在法学身上的僵硬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外衣正在剥掉,从来被动地、只有承担义务的个人,开始主动地正面地要求应有的权利。改革中的经济、文化对法律提出来新的利益需要;社会的几乎每次大的变化都充实、丰富现代法文化。于是,我们看到了昔日保守的单调的法学王国,终于揭开了分化、渗透、综合的大幕,从而被人和社会是法学的主体,从社会学角度向法学延伸,法学理论获得更新的契机。
我国法学理论面临严峻的考验,如果说,仅仅三四年前,还有一些人不以为然或回避这一现实,那么,今天,更新法学理论则已是法学界共同的心声。不回避现实,不回避挑战,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所在。现实是什么呢?就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与民主政治的发展,这一切要求法制现代化,要求彻底抛弃传统法文化和以维辛斯基为代表的“左倾"法教条,建立权利本位的现代法制体系。在商品经济中人民锤炼着民主、平等和自由的现代意识,长期以来仅当作统治阶级极其少数人意志的法文化将失去立足之地。中国人民对过去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恣意践踏人权的悲剧记忆犹新,因而,冲破“左”的法教条,尤其是中国社会走向进步这一时代潮流在法学领域的反映。挑战,是全方位的,并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而趋紧迫,在民主制度化、社会监督法律化、人民权利要求的法律表现等方面,都还待法律制度进一步确立和完善。而我国法学理论界,能否抓住挑战带来的机遇,本身就是一次决定其命运的考验。
人是一切社会学科最值得、最不可或缺的研究对象,然而,在中国却有过长时间谈“人”色变,凡与人沾边如人性、人道、人权、人本、人文,就大有与阶级斗争和斗争哲学相悖之罪,实在是很奇怪的历史现象。对于人民内部存在的一切折射社会不公的问题,很少被重视,有个现象我一直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不能将机关、单位内部表现的不平等、缺乏公正、随意被侵权等等置于法治精神、原则中加以考虑?许多不合理现象,没有解决的渠道,“内部”常常出现对人的价值和尊严的贬低、忽视和轻视,以及取消职工的发言权、监督权等等无视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的问题比比皆是,漠然置之或者听之任之或者故意为之,无不在所谓“组织说了算”、“老大定了调”里销声匿迹,只要是“内部”的或“单位”的,没处说,说也白说。随着法学理论的不断更新,我希望法的精神渗透于社会各个角落,其中也须将“内部”、“单位”覆盖,真正让法的精神在人人面前平等!这也许是促进法学理论更新的又一契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