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以来,丹凤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推动“扫黑除恶”实现常态化开展,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态势,为平安丹凤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推动。按照常态化、实战化的标准要求,制定《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办法》,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有组织犯罪法》最新规定,重新修订12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线索梳理、审查、上报等工作,今年以来共核查相关举报线索5件,强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加强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采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展示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成效、先进事迹。按照关于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要求,组织全体干警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体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对外发布相关信息稿件4篇,张贴横幅3条,组织干警上街宣传5次,进企业宣传4次。提升社会知晓度,努力营造黑恶势力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人人敢打,人人能打的氛围。
加强行业整治,助推社会治理。严格落实省院“四大行业领域”(信息网络、交通运输、工程建设、自然资源)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建立与县法院、公安局、交通局、自然资源、网信办、发改局等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2次。对2018年以来已办理的涉非法采矿案12件19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6件11人进行翻查,对发现存在的行业管理漏洞及时制发检察建议2件,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涉养老诈骗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网络犯罪,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案件,做到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平安丹凤、法治丹凤。(丹凤县人民检察院 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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