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沸沸扬扬的多是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那些党政干部的不满,这也是一些人放下饭碗“骂娘”的一个原因。现在,从上到下倒是公开承认有“腐败现象”,为之忧心如焚或对之气愤填膺的大有人在,但往往因为说了白说,所以只能“沸沸扬扬”。
这就想到舞台上,持有尚方宝剑、敢于先斩后奏的铁面包爷,为什么经久地受老百姓欢迎。群众是图痛快的,而法律讲究程序,需要调查,需要时间,可真到宣判,不知怎么,有时又叫人“痛快”不起来。从数字上看,查处贪污受贿也有十几万件(注:上世纪八十年代);纪检方面也已处分七八十万名违法乱纪的党员,应该称得上“杀一儆百”。可社会舆论还是在谴责、疾呼,期待动真的,像从重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那样,将法律的达摩克利斯剑狠狠砍向所有有权的“腐败”者。
古人说杀鸡给猴看。几年来,“鸡”杀了不少,不过,“猴”看不看则值得研究。人们对周围的事物有直接的观察和深切的感受,好些看在眼里、记在心上的事,就有某些权势人物的劣迹,倘以被惩罚的通喻为“鸡”。那么,“脑满肠肥”的“猴”,其实满不在乎地活动着,正是这种对照,使“杀鸡”仅是杀鸡,“猴”则不以为有“儆百”之惧,有的还继续火中取栗,无所顾忌。
我想,这问题是不是就出在杀鸡未杀猴或者只让“猴”看看而已。
(附言)这是八十年代末写的杂文,似乎很多话在几十年后还有针对性。现在倒是不停地公布一些“猴”被惩罚,但总觉得还有“猴”在活动,特别是那些将贪污受贿、巧取豪夺到手的昧心钱转到国外的官员,没有受到严厉的惩罚。这类人,心不在中国,他们是什么人?!几乎未见多少披露及对他们采取有力的打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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