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官帽敛财,奢侈品、豪车“任性”买,将“高人”奉为上宾、“辟邪符”随身带……从2015年2月江西省会昌县委书记傅春荣被查至今,全国2800多个县(市、区、旗)中,40余名县委书记“败下阵来”。一些县委书记失控的背后,正是“谁敢管我、谁能管我”的叫嚣。(新华网,2016年1月8日)
甘肃省华亭县原县委书记任增禄说过“只要我张口,下面没有常委敢说话的”;河北原大名县委书记边飞在忏悔中写到“在一个县我是县委书记,自认为一切正确,谁敢管我,谁能管我,谁能监督我。正是这种思想,使我到了收受钱物、卖官、要钱不择手段的地步、无法无天的地步”……没人能监督、没人能制约、没人敢约束,县委书记拥有“绝对的权力”,可以任意使用,甚至是肆意滥用。这正是“谁敢管我、谁能管我”叫嚣的底气所在,也是一些县委书记无法无天、贪污腐败的根源所在。
县委书记虽说级别不高,在干部序列中只是正处级,但是手中的权力却是不小,往往掌握着地方上土地、项目、工程招投标等经济发展的核心权力,又在干部选拔、动议、晋升、调配等方面拥有决定性权力。县委书记作为地方“一把手”处于权力核心地位,个人权力往往能够轻易凌驾于组织之上。“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流传的这些顺口溜无不道出了对“一把手”权力监督制约的困境。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县委书记的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助长了权力的“跑偏错位”,也造就贪污腐败的温床。
今年1月4日,近20年来首度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专题会议不得代替常委会会议最出决策”,这将有望确保地方党委既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又不会在工作中大包大揽,甚至越俎代庖。这也是在制约地方党委“一把手”权力上,迈出的“制度性的一步”。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约县委书记的权力,完善制度固然重要,但抓好制度执行同样不可忽视。
防止县委书记权力的“跑偏”既要靠完善的制度治本,也要靠有力的查处治标。唯有继续坚持自上而下的巡视监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对权力寻租、权钱交易者“露头就打”,才能让县委书记管好权力、慎用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