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对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周东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一再拒绝组织挽救,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为掩盖事实蓄意编造虚假材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授信客户宴请并收受财物;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亲清不分,将个人利益与授信客户深度捆绑,利用职权长期向多名授信客户出借资金牟利,通过虚构业务营销活动套取资金,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国家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违规审批授信业务;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授信业务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审批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周东身为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政治规矩,热衷于团团伙伙、拉帮结派,靠银行吃银行,管贷款吃贷款,私欲无度膨胀,挖空心思谋取个人私利,以雁过拔毛的方式以贷谋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被组织处理后仍不思悔改,肆意妄为兑现腐败期权,其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并严重破坏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由相关党组织给予周东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云南省监委将周东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云南省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