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初,召开全国第二次普法工作会,司法部蔡诚部长强调安排今年工作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坚持全民普法。关键是人的团结,要有共同理想。报社听了相关传达,根本问题是经济要上去,老百姓日子要真正好起来。报社要努力宣传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同时要坚持批评不正之风,坚持反映民声。不久,我代表报社参加西北法学理论筹备会,社科院领导发言说:我们必须拿出有分量说服力强的法理文章。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开放搞活的前提下,执行双百方针。考虑政治体制改革、干部制度法律化问题;行政立法与行政司法;陪审员制度及作用;犯罪问题预测;民主与法制等,主要讨论政治法制改革和民主法制问题。在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的公民权利义务问题,宪法允许的范围内的公民权。大家认为科学无禁区,会议应该突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群众最关心的是宪法法律的实施和监督;严打后的治安形势;秉公执法难在哪里;对执法者的监督;社会主义时代的犯罪原因及防治;法制工程中的漏洞;对犯罪者要不要人情感化,综合治理中的人性因素等等。这些问题,都为法制导报如何适应时代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的法制宣传,在提高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上作出新的努力。我报的《社会之声》还是要坚持。设想将报办成以法学理论和社会科学为中心的专业性更强的法制报,必定是全国第一家。各地法学会、大学法律系、社会各业大法律专业、政法部门和全国社科人员,总有上百万人吧,信息量从《法学风云录》可得到启示。
厅办公会谈法制导报,厅长说:导报在艰苦条件下做了大量工作,政法委对每一期都看得仔细,当前要突出宣传宪法。我又参加了省人大的会议,分组讨论时,人大常委会一位副主任谈普法:党内一切人不论地位多高都要依照宪法办事。中年以上对安定团结愿望迫切。普法中对宪法没有讲透,现在应该补上宪法这一课。要与普法紧密结合,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公民意识。
为了具体了解基层民众的现状,自己决定去靖远县作一次调查。来去半个多月,4.16 回家,满脑子印象,如水中波光,需要思索。今天,任何一片土地,表面上繁荣、忙碌、躁动,人们过着安定而充满期待的日子,一经深入(其实仍在浅层)又会有复杂不安、无所适从的探知和渴求答案的心情。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尤令人困惑,过去“黑发人”看管“白发人”;如今“白发人”看管“黑发人”,公检法司的人都这么形容。而性犯罪,女性更值得注意,这历来秘而难示的一角,正显于前台。仅仅一个蒙面人入室,几名女生便吓得丧失任何抵抗,听任罪犯摆布,事后亦无报案。社会面失控,让人震惊。社会、学校、家庭、学生身处的大大小小的环境构成极其复杂的多重影响。校长、公安局长、法院院长、检察长、司法局干部、百货公司门房、路遇种种人和家长,一一叙说不解和忧虑,都给了我丰富的思想资源。回来写了报道,一气呵成,可发一个版。
长篇报道以“需要更多的思考 ——一个困惑人们的社会问题”为题,开篇有这样的话语:“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时代,人们惊异古老中国的急剧变化,无不被五光十色的现代物质享受和现代精神文明所吸引;同时,也渐渐地随着各种对比性的落差、加速前进产生的眩晕感及视听觉察的人际变化,发现进步的和落后的、理想的和颓丧的、新鲜的和陈旧的、欢笑的和哭泣的......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复杂地交织一起,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尤其令越来越多的人为之困惑,因而也引起越来越多的人思考、探索......象征靖远远古文明的两架水车,静静伫立于县城西北角。今天的青少年不会停留于水车时代,理所当然应具备现代新型的思想意识,而这并不像黄河水自然流向大海,青少年需要社会主义文明的浇灌和培育,因而,一切希冀祖国实现四化的人们,还必须增强一种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作出奉献的意识。”这次比较深入的采访,觉得今后导报应该思考和反映、报道、评论以下内容——开放以来,刑事犯罪的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
社会大气候:人与人关系的变化,信念缺失,追求物质享受。
人口流动,社会宽松与失控,贫富差距拉大心理失衡。反社会心理,个人欲望与利益追求受阻之反弹力。
舆论环境:“这年头胆大就能发财”、“有钱就有一切”、“人与人尔虞我诈”,行贿,受贿,拉关系走后门的影响。
今天缺乏为公众认同的有影响和通俗的与日常生活相关的道德制约意识。如古代三字经、千字文以及论语对世世代代潜在的作用。缺乏精神安抚与精神营养,靖远学生和社会青少年特别是女性中的精神缺乏,没有向上的动力,出现精神“老井”。
具体于办报,要考虑哪些观念受到冲击?从而对今后报道会产生影响如:1、人多好种田与人多要吃饭;2、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一抓就灵; 3、抓革命促生产,群众运动促生产,不经过商品经济可以发展; 4、穷光荣,越大越公越好,单一所有制;5、只要政府指令,行政干预,不须市场调节;6、权力高度集中,政治等同经济;7、大锅饭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体现,只患不均;8、清官政治,恩赐民主,封建专制,没有法治;9、个人无权选择,缺乏社会公平;10、轻视知识、人才、科学;11、人权被侵犯无人重视;12、官本位,能上不能下;13、计划经济,缺乏竞争;14、党政不分,人大于法;15、有罪推论。这些内容,在八十年代前期出现较少,随着社会发展,一些不利于改革和依法办事的问题渐渐多起来,新闻舆论应该正面作出回答。
五月召开的全省第二次法制教育会议,宣传部长讲话:1、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安定团结作为普法基本内容,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上了宪法的;2、把增强公民意识作为法律意识的核心。法制着眼点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而不是不能做什么;3、要扩大普法覆盖面。省委副书记卢克俭:1、以宪法为核心,过去提按政策办事,不提依法办事。我们必须从严治警,法是人民意志集中体现,不是靠考试促进,要靠觉悟促进;2、两手抓,不能认为富了就不守法,要守法致富。3、联系实际如毁林风为什么止不住?法院判刑时也要宣传法律,为什么这样判?
由于导报对上述问题的报道和案例分析,出现来访人多,群众中冤屈事都希望报社解决。舆论一当出现,因为报纸自身的社会公开性,便有一种无形的能量,这与具体的记者编辑个人的作用是两回事。现在,虽然报社有反映某些问题(被允许范围)的可能,但下情上达,主要渠道还在官方,最后落实靠多少能够为民办事的领导和经办人,这样的人今天仍然被形容为“清官”、“青天”,我们的人民有时是多么无助啊。一个小山羊胡子瘦脸农民,52岁,从农村上省告状,一家被打伤残4人,告了两年,公安局长说:“抓了拘留15天,经济上就不赔偿了,你看哪样合算?”法院让他自己去找外跑的打人者。他用了三个月,发现了行凶者的下落。开庭,被告只到2人,统共几分钟就闭庭,再无音讯。我只有安慰,建议他去中院告。临走,问他住在哪?“住哪?车站候车厅。”报社没有执法权,尽量安慰上访群众,将他们的要求向有关方面反映和有选择地刊登并写编者按。
法制导报为改革与法的舆论效果,被司法部肯定,宣传司汪司长说:“部里认为甘肃法制导报办得不错,决定选在兰州召开全国法制报会。”厅里自然为之一振,积极作一切会前准备。同时,省委宣传部对导报作了肯定:“基本办出了法制专业报的特色。特点:1、重视普法教育,持之以恒;2、及时宣传各个法律;3、重视法制观念的宣传;4、对社会治安工作宣传有成效。
在司法部召开的兰州全国法制报会议上,我代表法制导报作了发言:随着全民普及法律知识的深入进行,各地法制报在“普法”中的作用日渐显著。法制新闻犹如新闻百花园中的一株奇葩,散发出自己的芬芳,人们从她宣传法制的人情和活力中,生动地看见了我国业已呈现并不断发展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宏丽景象。广大读者喜爱法制报,是因为法在生活中、法在人们心中。如果说过去长期以来,公民之于法律是那么陌生、缺乏认识和理解,今天则如布帛菽栗感到法律须臾不可或缺。于是,法制报成了人们学法用法的良师益友。法律与社会、法律与生活、法律与人生等等几乎无所不至的法律问题,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读者思考和探索的内容。法制新闻不应该是一个狭窄的概念,仅仅将普法动态、政法信息看作法制新闻,并不能满足和适应广大读者的需要。这是因为法制报的根本使命是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行形象化、通俗化的宣传教育,目的是使干部和群众真正知法并学会运用法律。动态报道虽然必要,但不能停步不前,只是让人们了解已经发生的事,而不去深入一步地认识事情发生的原因。法制报所以要建立让读者探知“原因”的新闻宗旨,同她担负的神圣使命和宣传内容的强烈现实色彩分不开。全民普法浪潮席卷仅一年多时间,学法不仅被当做生活于现代文明的一项必备前提,还因之而打开眼界,接触到一个新的天地。这是人们生活于其中的许多现象、事物,知其然却不知所以然或者视而不见、熟视无睹,这是现代生活迅猛发展向人们提出和展开种种社会问题的思考天地,这也是当一个人从法的角度重新认识世界和人生,从而看到的新领域。例如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为什么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犯罪?为什么青少年犯罪问题已经成为社会问题?还有恋爱婚姻家庭同伦理、法律的关系,法律同社会学、心理学等等社会学科的关系......不同职业、身份、年龄、性别,不同经历、学识、教养,总之社会上的一切人(包括正在服刑和劳教的人),一经直接面临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者,更是积极请求法律咨询,他们口里发出的为什么就更显其多。由此看来,《法制导报》不可能单纯报道政法工作、普法状况,也不能一般化地宣传普法中的好人好事;还必须充分认识人民群众学法用法的迫切心理,致力于深化和拓展法制新闻,敏锐地提出读者关心和热心思考的涉及法律的社会问题,有意识地主动地同社会同生活有机联系起来,同广大读者的思想、情感联系起来。从而,不断刷新版面,办出为人民群众真正欢迎的法制报。
会上,汪司长发言:“《上海法制报》、《法制导报》办得比较有特色,报道面宽,格调较高,指导性、时效性、可读性都较强。”司法部宣传司领导对我写的会议报道表示认同,消息发在9.18的《法制导报》——
端正报刊方向 提高质量
正确运用案例 注重效果
——全国地方法制报刊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
本报讯(记者陈仁川)我国地方法制报刊作为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生力军,自中宣部、司法部于1985年11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报刊法制宣传工作座谈会后,继续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目前,37家省级法制报刊发行量约一千万份,较两年前增长40%,许多干部群众纷纷反映通过阅读发法制报刊学到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同时,人们还从地方法制报刊宣传法制的规模和声势中,看到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宏丽景象。这是司法部于9月16日起在兰州召开的全国地方法制报刊工作会议上,34家省级法制报刊负责人的共识。
会议期间,各地认真地汇报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妥善地做好报纸刊物整顿工作的通知》的情况。参加会议的各地法制报刊,均已领取了新的报刊登记证。他们一致表示要坚定不移地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坚持两个基本点,进一步端正办报办刊方向,提高报刊质量。当前则应以研究和解决任何正确运用案例为突破口,开创法制新闻工作的新局面。
大家列举实例,认为过去有个别案例报道程度不同存在一些问题,即:一、刊登刑事案件过多,过于集中,致使法制宣传内容偏窄;二、对凶杀、奸情、迷信等现象加以渲染,对犯罪情节描写过细,暴露多而分析批判少;三、有些文章内容并无不妥,但为了招徕读者,有意制作刺激性的标题,显得格调庸俗低下。针对上述问题,与会同志认为,应迅速改变历来偏于刑事案件和刑事案例报道的面貌,拉开报道面,扩大信息面,紧密联系人民群众学法用法中遇到的新问题,增强法制新闻的现实性和社会性。为此,各报刊应注意案例报道的广度和深度,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加强对过去涉足较少的民事、经济及其它方面的案件和案例的报道,尤其是加强对于干部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各项事业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报道。
法制新闻有广阔的天地,通过讨论,与会同志对在新时期办好法制报刊更加充满信心。这次会议将历时5天,于9月20日结束。
会后不久,法制导报突然被省委宣传部紧急召见,部长和新闻处长对我说,接到举报,你们的几篇报道和案例被港台报刊转载,有的还改变标题如青少年犯罪问题显得更加严重,不过,看了内容你们并没有什么不妥,只是今后还是要注意发稿内容和质量。回厅向几位领导汇报,不料他们居然称赞:“这恰恰说明法制导报办得好,在海外都有了影响。”这么说,是我万万没有料到的,感到那种昔日动不动上网上线、遇事推诿、责备下级的日子已经过去了。这也让记者编辑们听了无不欣喜万分。
1995.办十周年报庆,虽然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事,但导报正是从八十年代不惧艰难地走过来的。因而,仍然可以看作是对八十年代的一种回忆和怀念。
由我写社论——更与殷勤唱新曲
——写在法制导报创刊十周年
春天是耕耘、创造的季节。
春天是开拓、发展的季节。
十年前,法制导报在全民普法启动的拂面春风中诞生,与“一五”、“二五”普法顺利开展相同步,走过了自己的十个春秋。普法潮涌处处春,今天,伴随着举国上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健全法制的春天的足音,我们迎来本报创刊十周年和出报五百期。在这令人激动的时刻,我们深深感谢一直关心、支持和帮助法制导报,使之健康成长的上级领导和广大读者、作者。记得在创刊五周年的“本报编辑部”文章中,我们曾说:“青山常在景常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就会不断开拓法制报的新境界。”这仍是我们现在及面向未来的真诚的心声。
回顾过去的十年,法制导报是沐浴在全民普法春风春雨中勤奋工作的十年。改革开放使我们国家进入伟大的历史转型期,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蔚然成风,亿万人民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而奋斗的无限春光里,法制新闻工作者有广阔的用武之地。
十年来,围绕全民普法这一主线,我们以大量篇幅,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宣传,广泛报道全省普法动态和学法用法的典型,注意将普法同党和政法的中心工作、特别是政法大事联系起来;将普法同深化改革、促进发展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和社会“热点”与“难点”联系起来;将普法同两个“五年规划”中要求宣传学习的各个法律联系起来;将普法同建立市场经济联系起来;将普法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起来;将普法同公民增强法制观念。公民意识联系起来;将普法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联系起来。通过正面报道、正确的舆论引导,努力使本报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在政法方面联系的桥梁,成为全民普法的生动、通俗的学习园地。
法制新闻同其它大众传媒一样,必须服务大局,树立大局意识。政法部门的工作大局集中于一点,就是“保持稳定”。小平同志在他的《文选》中反复强调“中国的最高利益就是稳定”,这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决定的。只有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四化蓝图才可能成为现实。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保持稳定”为办报的最高宗旨,旗帜鲜明地表现社会必须长治久安的主题。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斗争、政法战线历次侧重不同的专项斗争、惩治腐败以及其它内容的政法工作都密切地进行配合。将多形式、多侧面的政法报道与案例分析、案件追踪、社会问题系列报道相结合;将典型案例报道与寓案说法、深层次地剖析案因及寻求治安对策相结合;将拓宽报道面与广泛的社会问题调查相结合;将不断提出读者关注的问题与形象地讲道理、依据法律和事实回答问题相结合。努力使法制导报成为宣传稳定、为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的舆论阵地,成为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互相理解、沟通信息的渠道。
法制报以维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必须充分表达人民群众的意愿,正确运用舆论监督的武器,从而加强政法干警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法制新闻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一帆春风带雨飞,十年来,我们努力做到在坚持正面宣传的前提下,有效地运用社会事件、社会问题、社会现象和各种类型的案例,伸张正义,抨击时弊,捍卫社会进步和公正。对某些执法人员和执法部门出现的违法和有法不依、依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通过读者来信、调查附记、系列报道、言论、个案分析及法律咨询等形式,行使宪法赋予的民主权利,对违法及社会不良现象予以揭露和批评,使舆论监督与加强执法自觉性、提高执法水平有机地统一起来;使舆论监督与弘扬社会正气、净化执法环境有机统一起来。通过上述工作,努力使本报贴近现实、贴近群众,成为广大读者运用法制新闻扶正祛邪、表彰先进的舆论窗口。
十年办报历程与普法十年的部署和步骤大体一致。正是全民普法孕育和发展了法制新闻。在这个时代需要法律的大环境里,法制新闻工作者面临和置身于一个大有作为的法制宣传的黄金时代。我们为之欢欣鼓舞,同时更因肩负重任而时时惴惴不安。回顾十年的努力就实效而言,与党和人民的要求和期待还有较大差距;而这张并不显眼的四开小报,却常常得到省内外读者的厚爱,情之切切,难以忘怀。
拥抱明天,意味着满怀信心走向未来。今年是“二五”普法实施的最后一年,也是“三五”普法奠定基础行将拉开帷幕的关键之年,给法制新闻的更大发展提供又一次极好的机遇。今年三月,全国人大八届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社会风气,是深化改革、发展经济必不可少的条件,必须继续抓好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要自觉地服务和宣传“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勤政廉政建设”等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做出应有的新的贡献借助公众参与的社会舆论,倡导人人关心社会利益并依据社会公德规范行为的风气,这是改革以来许多大众媒体贴近群众获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笔者以为,不断提高人们的心理素质和道德水准的舆论宣传,能够展开一个新的视角或切入点,这对已经开展十年之久的普法工作,肯定会提供更为广阔的天地。
草色青青送马蹄。告别已经度过的难忘的十年,我们将更加努力地去迎接另一个新的十年。我们深信,广大敬爱的读者会一如既往地鞭策和激励我们去进取,前面永远是明媚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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