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杜 友)近日,南郑区司法局大河坎司法所迅速办理了一起特殊的执行地变更审批事项,既维护了刑事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又保障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治效果、社会效果。
2023年4月4日,大河坎司法所为武某、段某、潘某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均为某学院在校学生)举行集中入矫宣告仪式进行接收,4月13日,该学院对上述三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虽经申诉,但该学院对三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诉申请做出不予受理决定。
4月17日,三名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离校,因户籍地都在渭南市,在南郑区暂时无处居住,按照有关规定,他们又不能离开南郑区,这就很容易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大河坎司法所立即将这一情况汇报区司法局,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迅速启动执行地变更程序,一是指导三名社区矫正对象书写执行地变更申请,收集相关证明材料;二是深入该学院,与学工部、安保部及班主任老师进行沟通,落实暂时可留宿学院两天,解决了他们无处可去的困难;三是通知三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家长及时赶到南郑区,并特批7天假期回户籍地,等待执行地变更审批,四是4月25日,赶赴三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户籍地,与新执行地司法局进行人档移交衔接,确保三名社区矫正对象不漏管、不脱管,既保证了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的顺利实施,又有利于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生活,安心改造,顺利回归社会。(摄影报道 杜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