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聚焦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反腐 | 咨询 | 公益 | 旅游 | 维权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 万象 | 信息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医疗 | 保健 | 房产 | 科技 | 人物 | 网评 | 来信 | 视点 | 论坛 | 书画 | 文化 | 文史 | 访谈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75周年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说法 > 内容  

老人赠与房产后继子怠于赡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发布日期:2024-11-18  查看次数:9013 来源:光明网  作者:

 
 
 
【案例苑】

  ●案情:马阿姨和老伴赵大叔是再婚重组家庭。2013年,马阿姨和继子小赵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把自己的一套房子过户给了小赵,事实上并未支付价款。之后,赵大叔去世,马阿姨也因严重的心脏病卧床不起,甚至吃饭都成问题。小赵和妻子在照顾马阿姨一段时间后,就开始不接马阿姨的电话。并且,小赵还拒不归还马阿姨的身份证、银行卡和医保卡,为了能及时看上病,气愤的马阿姨只好报警,最终警察和居委会上门协调才解决问题。

  2022年10月,马阿姨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对小赵的赠与,将房子归还自己。

  ●裁判: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马阿姨与小赵就涉案房屋的赠与合同关系,小赵于判决生效后7日内协助马阿姨将涉案房屋恢复登记至马阿姨名下。小赵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说法:根据民法典,对于赠与合同,如果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本案中,涉案合同名为房屋买卖合同,实为赠与合同。他们之间并没有签署关于赡养内容的书面协定,但是考虑到小赵此前曾经主动照顾马阿姨,而且也为她长期保管个人证件、银行卡、存折等事实,可以综合认定马阿姨向小赵赠与房屋的行为,高度可能附带相应的合同义务。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在接受赠与财产之后,若未能履行相应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随着社会老龄化程度的发展,切实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全面营造老年人友好型法治社会环境,不仅契合了当下社会需要,也彰显了法律的温度。现实生活中,一些老人选择将个人财产赠与子女,目的是希望子女拥有更好的生活条件,寄托着老人与家人其乐融融、颐养天年的美好期待。在赠与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存在血缘关系的情况下产生纠纷,法院尤其应综合老人的生活状况、经济条件、赡养需求等因素,探查赠与行为背后的真实动机,从而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光明日报记者王金虎整理)

  《光明日报》(2024年11月16日 05版)
 
  热门·推荐    
今天,谨以此文,沉痛缅怀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48周年!
今天,谨以此文,沉痛缅怀
2024年9月9日是毛主席逝世48周年的日子今天让我们再一次...
· 今天,谨以此文,沉痛缅怀伟大领袖毛主席逝
·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
·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
·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
  点击·排行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歌行体】老太骑行走天下(外一首)
人民有权监督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
陕西西安市卢氏商会成立
  热门·图文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
陕西西安市卢氏商会成立
医师法3月1日施行!我国医师队
游抱犊寨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中西部法制网 www.zxbfzttv.com 电子信箱:zxbfzw@126.com主管; 中国大江传媒集团 版權所有:中西部法制 不得複製或轉載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 京ICP备170186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