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首页 | 资讯 | 聚焦 | 社会 | 法治 | 透视 | 反腐 | 咨询 | 公益 | 旅游 | 维权 | 案例 | 关注 | 说法 | 财经 | 万象 | 信息
民生 | 环保 | 安全 | 教育 | 医疗 | 保健 | 房产 | 科技 | 人物 | 网评 | 来信 | 视点 | 论坛 | 书画 | 文化 | 文史 | 访谈
祝全世界劳动者节日快乐!
网站公告: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网评 > 内容  

“僵尸肉”是怎么爬上百姓餐桌的?

发布日期:2015-6-25  查看次数:2588 来源:新华网  作者:唐 华

 
 
 
    你能想象自己吃进肚子里的肉或许已经几十岁“高龄”了吗?或许你做梦都未曾想过,这样的事情可能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6月份,海关总署在国内14个省份统一组织开展打击冻品走私专项查缉抓捕行动,成功打掉专业走私冻品犯罪团伙21个,初步估计全案涉及走私冻品货值超过30亿元人民币,包括冻鸡翅、冻牛肉、冻牛猪副产品等10万余吨。一些走私冻肉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显示,“肉龄”竟然长达三四十年。

    这些早就应该处理掉的“僵尸肉”是怎么堂而皇之爬上百姓餐桌的?也许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找到原因:

    第一,凡作奸犯科者,必受利益驱使,以致利欲熏心,走私者也是一样。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最新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名单,我国仅允许澳大利亚、新西兰、乌拉圭、阿根廷、加拿大、哥斯达黎加、智利、匈牙利等牛肉进口。非这些国家进口的走私牛肉一般卖20元一斤,而新鲜牛肉市场上平均40元一斤。单是走私肉品就可获得如此高的利润,就更不要说是走私已有几十年高龄的“僵尸肉”了,其获利恐怕得以倍数计。

    正如恩格斯说的,“在商品社会,当利润达到50%的时候,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就会有人践踏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就会有人敢冒杀头的危险。”

    第二,法律的惩戒力度不够。其实,就算利润再高,如果违法行为被认定后,面临极其严厉的刑责,恐怕走私者还是要掂量掂量的。但如果违法的成本过低,走私者自然肆无忌惮。

    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以上的即应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如果走私普通物品应缴税额不足10万元的话,相关责任人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也许,对于其他商品走私行为,这样的法律规定已经够用。但对于食品,尤其是这些“僵尸肉”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如果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等细菌、病毒,可能会危及消费者的健康甚至生命,这样的货物还算不算普通货物?是否需要出台更为详细的司法解释加以认定?是否应该强化对此类行为的惩罚力度?这些问题值得思量。

    第三,执法部门监督不力。报道中提到,对于打击走私冻品,各省份都成立了打击走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海关、公安、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十几个部门,看似参与度很高,但有时常常是“谁都参与、谁都不管”。

    这种跨部门联合行动的好处是可以动员尽可能多的力量,合力围剿不法行为。但弊端也很明显,因为参与的部门多,一旦工作出了问题,责任不好认定,会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所以才看似大家都管,实则大家都不管。因此,对于防堵“僵尸肉”走私,联合行动也好,分头行动也罢,必须要明确各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无论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要做到“债各有主”。

    我们常说,食品问题大于天,这体现了我们的重视态度。但口头上的重视,很多时候却没有落实到行动上。让“僵尸肉”远离我们的餐桌其实并不难,做到“知行合一”即可。

 
  热门·推荐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
日前,自然摄影爱好者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永丰水库拍摄水鸟过程...
·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卷羽鹈鹕现身云南昭通
· 中国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四年近40
· 倒查30年纠正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10
· 安徽一起杀人案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 七旬老娘上访二十五年为冤死儿子讨公道
· 一季度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11.6万人
  点击·排行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免疫力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侯金诚申诉一案还要等多久?
辽宁省民政厅原党组书记、厅长方守义被开除
河南替考案75人被党政纪处理 多名教师被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歌行体】老太骑行走天下(外一首)
人民有权监督
最高法明确国家赔偿案件精神损害赔偿相关问
[书画]艺术家风采---著名实力派画家孙
  热门·图文    
 
家长滥用消毒剂抗生素会破坏儿童
公安部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书画]艺术家风采---著名实
处处有美景有故事,走进礼泉县泾
 
  投票·调查    
你是从哪里知道本网站的?
  • 网友介绍的
  • 百度搜索的
  • Google搜索的
  • 其它搜索过来的
  • 网址输错了进来的
  • 太忙了不记得了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人员查询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中西部法制网 www.zxbfzttv.com 电子信箱:zxbfzw@126.com主管; 中国大江传媒集团 版權所有:中西部法制 不得複製或轉載 reproduced in any form without the prior permittion 京ICP备17018691号